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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乡红沟村村委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占用本村农用地建设住宅小区并进行施工。今天,因非法占用耕地罪,红沟村村委会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判处罚款30万元,该村村委会主任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的指控,2005年6月30日,红沟村村委会与山西龙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在该村建设住宅小区。同年12月,在未向土地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村村委会主任钱某便开始组织施工。其间,非法占用土地195亩,包括耕地、林地等农用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红沟村村委会及被告人钱某违反土地法规,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