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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筹措14亿元资金,用三年时间消除现有中小学抗震能力差的校舍,改建、扩建、新建校舍使用寿命达到50年以上。7月11日的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作出了一项事关全省学生安全的决定。总投资达42亿元的这项工程是我省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约400万平方米
山西现有中小学校22655所,校舍建筑总面积4141万平方米。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要求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初步统计,全省中小学校现有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约400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9.66%。
省政府要求对全省中小学抗震能力差的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2008年底以前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丁喜泉介绍,400万平方米是初步统计数字,包含了各等级的危房。我省每年也对各级危房进行改造。危险等级较高的危房大都在农村山区,主要是乡镇一级的校舍问题较为严重。
现在,教育厅正对各地危房的详细情况进行核查。
危改资金由每年3亿增至14亿
7月11日,孟学农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
会议决定,从2008年起,山西将用三年时间,每年筹14亿资金,总投资达42亿元用于危房改造。据了解,以前,我省每年该项目资金为3亿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负担。此次,省政府规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管理实行“分级负担、以市、县投入为主”的机制。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为4∶3∶3,其中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按7∶2∶1分担。
从2008年起,三年内全省各级各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发改委每年安排用于中小学校建设的国债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安排。
省财政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专门用于中小学校舍维护长效机制的资金足额安排的同时,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6亿元左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全省每年筹措14亿资金,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企业未移交的中小学、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按照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产权所有方负责筹措。 新校舍最低寿命要在50年以上
今年6月,我省就新建、改扩建校舍的工程质量举行专门会议,听取了各地市新建校舍的工程质量保障情况。
省政府此次通过的《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要求工程实施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和项目管理的原则。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新建校舍最低使用寿命50年以上。大门、廊道、楼梯等重点部位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
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2001年以前砖混结构、房顶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校舍将重点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环节建立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
工程资金设立专户管理
为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山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县(市、区)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建立公示制度、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和校舍安全考评制度。把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中,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资金管理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实行专户管理,省、市、县设立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划拨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对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等情况专项督察,工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 |